為落實《國務院關于印發(fā)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(guī)劃綱要(2014-2020年)的通知》(國發(fā)〔2014〕21號)的體系規(guī)劃要求,國家發(fā)展改革委員會出臺相關行政處罰信用修復政策,明確了對于一般失信行為和嚴重失信行為的信用修復機制和流程。企業(yè)單位履行行政處罰后向信用部門提出信用修復申請,經過審查符合政策要求的,可以消除該企業(yè)單位的行政處罰公示信息。
80%的企業(yè)用戶都可以申請信用修復認證,只要您有需求!并且找到我們。
企業(yè)只要有信用修復者有可以申請修復,無其他硬性條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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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哪些行政處罰涉及嚴重失信行為?
4、行政相對人(失信主體)無法自行判斷行政處罰失信行為嚴重程度怎么辦?
6、信行政處罰超出公示期該怎么辦?
7、行政相對人(失信主體)在什么情況下需要參加信用修復培訓和出具信用報告?
8、信用修復培訓的證明材料和信用報告的時效性如何界定?